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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维护正常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玉树地区人民群众奥运会期间的用药用械安全,根据省局文件《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用药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青食药监流通[2008]50号)要求,玉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积极安排部署,于2008年8月1日至12日在辖区内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药品使用单位常用药品的质量情况,购进渠道、储存条件进行检查;以及医疗机构对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医院制剂的配制、管理、使用情况,对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结合我州的当地实际,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安全用药的意识,并确保基层农牧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行程4000多公里,共检查县级医疗机构16家、乡镇卫生院46家、个体诊所6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3家、村卫生室31家。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州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用械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假劣药品,但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购进票据保存不完整、药品的储存条件简陋、个别含兴奋剂药品未加贴“运动员慎用”标签等问题,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9家涉药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责令整改。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玉树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用械秩序,确保了农牧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及奥运期间我州药品市场的秩序。另外在奥运期间,我局系统各单位都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每天明确一名局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保持在职在岗,随时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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