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流动小吃摊点、食堂加强监管的紧急通知

      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精神,针对“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问题食品事件的发生,针对我州的实际,经州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研究,督请各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加强流动小吃摊点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国庆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一是对全州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儿童烧烤食品、酿皮的流动小吃进行全面整顿,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尤其加大对学校周围、机关单位附近、家属区从事经营烧烤食品、酿皮等流动小吃摊点的整治。对屡教不改的非法经营行为从重、从严处罚。
      二是根据省政府马顺清副省长的指示,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宣传,确保节假日留宿学生的饮食安全。
      三是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市场检查情况。接到不良信息举报后要及时报告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庆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未按规定值班,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督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报:州委、州政府、王秀琴副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