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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分局: 根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的紧急通知》(青食药监电 [2008] 2号)内部明电要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有死亡病例报告。省局要求暂停销售和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请各县分局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并密切关注该药品的不良反应,有情况立即报告。并将相关情况于每日下午15点前报州局。 联系电话(传真)0976-8829866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抄报:州委、州政府、王秀琴副州长。 抄送:州卫生局. 发: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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