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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进一步深入做好乳制品清查工作
根据青海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清查问题乳制品,保障全州人民食用乳制品安全,玉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2008年10月17日至18日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组织协调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经贸委、州卫生监督所、玉树县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在结古地区内进一步深入开展问题乳制品清查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管理限量值的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此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以及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玉树州在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精神的同时,加大了对乳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逐户检查乳制品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经营户严把质量关,确保乳制品质量的可追溯。为了防止问题乳制品流入农牧区,州食协委各成员单位深入到农牧区宣传发放张贴“问题奶名单”近2000份,同时对农牧区市场继续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461人次,检查经营户900户次,下架封存9月14日前生产的乳制品总数量为231.2公斤,其中液态奶170公斤,奶粉总量61.2公斤。目前,全州市场清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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