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规范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行为培训会

玉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召开规范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行为培训会

        为规范我州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行为,确保麻黄碱复方制剂安全合法的使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玉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11月14日下午组织结古地区22家药品经营单位40余人召开了规范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经营行为培训会。
        在培训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精神,其次下发了《玉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行为的通知》(玉食药监[2008]70号)文件,要求批发企业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时,应当核实购买方资质,登记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无误后方可销售,记录并保存核查和销售情况;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时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还须登记采购人员身份证明,记录销售情况等,要如实填写《药品经营企业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登记表》,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